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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颁布实施双拥工作实施细则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颁布实施《常州市双拥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共计7章67条,涉及支持部队建设、优待军人军属、安置与优抚、部队拥政爱民等多个方面,充分贯彻了江苏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双拥工作要求,为常州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在双拥宣传方面,《细则》规定,每年春节、“八一”前的一个月为“双拥和国防教育宣传月”。市、辖市(区)两级党校应在主体班次课程中设置国防教育课程,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各种形式,强化各级各类干部的国防观念和意识。常州国防园每年承担机关公务员的军训任务,驻常部队每年安排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过“军事日”活动。各级新闻单位,应根据双拥工作不同时段的内容和要求开辟专题和专栏。各地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双拥工作宣传牌,各级规划、城管、宣传等部门应从规划选址、设置管理、内容审核等方面予以支持。市、辖市(区)双拥国防教育网站内容应及时更新。

  在支持部队建设方面,《细则》规定,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应支持和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值勤、科研试验、国防施工、抗洪救灾等任务。应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拥军活动,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和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帮助驻军搞好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协助部队开展装备技术革新。应积极支持部队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求。

  在优待军人军属方面,《细则》规定,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和残疾军人等对象,游览本市旅游景点,凭有效证件免购门票。对现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由相关部门授予“光荣人家”牌。“八一”、春节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普遍慰问。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的,应当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给予补偿安置;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应当给予与原户籍所在地其他同期被征收人同样的补偿。各单位对在外地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按规定到部队探亲休假应优先安排,做到车船费报销、福利待遇不变,工资照发,年终奖金、评比、晋级不受影响。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的,次年探亲的假期在规定天数的基础上,适当延长。建立军人立功奖励制度。各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军人立功喜报时,要采取一定形式向其亲属报喜,对立功的现役军人亲属予以奖励:荣立一等功的,一次性奖励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0%;荣立二等功的,不低于40%;荣立三等功的,不低于20%。被评为优秀士兵的不低于5%,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第二年奖励金不低于7.5%,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第三年奖励金不低于10%。

  在安置与优抚方面,《细则》规定,实行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实行多渠道就业安置办法,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的责任和义务,对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对在乡烈士遗属、残疾军人和老复员军人等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应采取党员干部帮扶、部队结对、企户挂钩、青年志愿者一助一、社会供养等办法,确保其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工作。

  在部队拥政爱民方面,《细则》规定, 驻常部队应主动承担抢险救灾、应急处突等急难险重任务,在驻地遇到重大险情、紧急事件时,及时支援。部队团以上单位结对支援驻地福利院、敬老院、村或社区,帮助改善条件;团以上干部结对帮扶有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或城乡困难学生。农忙季节组织官兵到挂钩户帮耕助种,“八一”、春节到挂钩户走访慰问。各级人武部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应积极开展“双带双扶”(带头创业致富、带动共同富裕,扶助贫困村和贫困户、扶助贫困小学和特困学生)活动。

  在组织保障方面,《细则》规定, 市、辖市(区)双拥工作机构应当健全,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专门的机构、编制和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和专项经费。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相对固定的部队人员参与工作。各级双拥办作为本级双拥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担负着组织、指导、协调双拥工作的职能,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适时组织、开展双拥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双拥工作典型和经验,检查、督促双拥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节日有走访、平时有活动、年终有总结”,推动双拥工作扎实开展。军地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模范履行双拥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造性开展双拥工作,每年将完成双拥工作任务情况向本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报告。建立市、辖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驻军部队挂钩联系制度,各单位每年至少走访挂钩联系部队两次,为部队办实事一件以上。按照“对方所需、尽己所能、无偿支援、当年办结”的原则,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市双拥办每年至少协调组织一次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视察双拥工作,推动双拥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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